斗转星移,万物乾坤。
五年,是一圈圈年轮,标注着市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轨迹;五年,是一次次提升,丈量着市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幅度;五年,是市委巡察工作不断深化的刻度,是市委巡察工作向纵深推进的见证。
五届市委以来,市委共组织10轮常规巡察、同步开展4轮专项巡察、1轮巡察“回头看”、1轮机动式巡察,市县两级采取“一托N”的模式,共巡察党组织4321个(含村、社区3225个),发现问题29964个,移交问题线索2482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47人,移送司法39人。
期间,市委锚定“全覆盖”实现路径,加强统筹谋划,把实现巡察全覆盖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硬任务、硬指标,确保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实现了市级巡察覆盖率100%、县级巡察覆盖率100%、村(居)巡察覆盖率达100%。2020年,永州市委巡察工作在全省作典型发言。
这一串串数据背后,既充分彰显了市委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定力和高位推动巡察工作的坚定决心,更充分体现了永州“巡察铁军”对党的绝对忠诚!
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扛起巡察政治责任
五届市委以来,永州巡察政治责任不断夯实,领导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市委主动对标中央精神,自觉落实省委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绩效考核,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将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巡察整改明确为市委常委会和市委书记专题会的常态化工作,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30余次,研究部署巡察工作。
而且,每轮巡察工作方案、巡察对象等,都由市委审定。市委书记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办,做到巡察方案必审、巡察情况必议、巡察整改必听。在市委书记示范引领下,各县市区都把巡察工作当作“书记工程”来抓,主体责任得到有力夯实。
与此同时,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统筹。每轮巡察,领导小组定方案、抓动员、听汇报、深调研、强督导,充分发挥了研究谋划、统筹把关、推动落实的实施责任。市委巡察机构积极履职,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每一轮巡察工作任务。
强化政治监督,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
持续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主线,自觉把巡察的聚焦点、着力点放到督促做到“两个维护”上,查找政治偏差,确保习近平总书记为湖南擘画的“三高四新”战略在永州得到全面落实。连续三年聚焦扶贫领域开展巡察,督促整改问题1738个,清理、追缴、退还群众资金3010.2万元,移交问题线索600条,立案36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6人。对11个县市区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推动解决问题688个,退缴、收缴违纪违规资金358.56万元。
政治监督不是口号,而是实在的、具体的。工作中,市委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纠正什么,推进巡察向基层延伸、向群众关注的问题聚焦。将教育、医疗等重点民生领域的二级机构直接纳入常规巡察范围,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上学难”“就医难”问题2590个;指导县市区聚焦征地拆迁补偿、涉砂涉矿、惠农资金、医保资金使用等问题开展专项巡察,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坚决做到哪里有情况就巡察哪里,谁的问题突出就巡察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靶向发力,精准推动解决。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推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执行标的款集中清理行动,督促清理拨付1.56亿元,社会反响良好。
每轮巡察中,市委始终把正风肃纪、滥发津补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领导干部腐败等问题作为监督重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力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有力助推清廉永州建设。通过巡察,回龙圩管理区党委原书记赵文旺、新田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欧阳涛等人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得到严肃查处,乱发滥补等四风顽疾得到有效整治,政治生态得到持续净化,巡察利剑作用得到充分彰显。
强化上下联动,着力构建贯通融合的监督网
上借下力,下借上势,带动市县联动巡察效果不断扩大增强,是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的生动实践。
2018年,在省委巡视组巡视永州市期间,主动对接省委第六巡视组,采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方式,组织开展了一轮扶贫领域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833个,清理、追缴资金478.76万元,处理处分171人。
2020年12月,按照省委巡视组的工作部署,针对工业园区和平台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提级对冷水滩、祁阳、东安3个县区11个单位开展巡察,坚持巡察报告、发现的问题线索均由省委巡视组直接审定,实现了巡视巡察成果共享共用。共发现重点问题203个,重点人的问题线索38条,得到了省委巡视组和市委的高度肯定。
巡察不能单打独斗,为破解熟人监督困局,市委深化“交叉巡”模式,对全市55个县市区的党组织开展交叉巡察,发现问题1362个,移交问题线索130条,处理处分123人,取得良好效果。
市委高度重视市县联动“一体巡”,对一些重要部门、重点领域,市委统筹安排,采取市县同步巡、接力巡的方式,取得较好效果。如,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法院系统,组织市县两级同步开展巡察,共移交问题线索42条,已有2人被采取留置措施。
除此外,市委还积极探索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相关协作部门职能监督的融合,着力将“多股绳”拧成“一股劲”。出台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和纪委监委机关加强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日常监督的实施办法等,构建了纪检监察机关巡前情况通报、纪检监察干部抽调,巡中沟通会商、工作支持,巡后处置问题线索、强化整改日常监督配合协助联动机制。
与此同时,着重强化与审计、财政等单位的协作配合,推动巡察效果深化。如,将巡察发现的短时间难以核实、较为复杂的财政项目或财务问题,移交审计部门开展审计。目前,移交的8个审计建议,均取得良好成效。
强化标本兼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在巡察中,市委始终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做实巡察整改,强化成果运用,使巡察制度的严肃性和生命力熠熠生辉。
通过创新实行市级领导带队反馈巡察意见,全面压紧压实被巡察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和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整改责任和压力,较好达到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政治效果。市卫健委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在全市公立医院开展“以案为鉴、自查自纠”商业贿赂专项整治活动,清退上缴商业贿赂款1700余万元。
同时,市委还出台了《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若干意见》,对巡察整改、成果运用的各个环节和流程提出了全面系统的意见和要求,引导巡察整改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
探索实行巡察意见双反馈和书记点人点事问题双交办制度,巡察反馈意见和书记点人点事重点问题在交办给被巡察单位的同时,分别抄报分管市级领导,督促市级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加强重大问题的组织协调。
期间,市委还建立了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巡察机构对整改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的“四方会审”制度,整改情况定期向市委报告,到期整改率达95%以上。在巡察整改公开后,适时组织开展整改督查,逐一对账销号,做到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据统计,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市县巡察机构共提交专题报告110份,推动开展相关专项整治76项。其中,市委巡察机构提交专题报告56份,推动在全市开展12个专项整治,解决了一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如,针对巡察发现二级机构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普遍存在问题,推动市纪委在全市开展“二级机构集中整治年”活动,共发现问题线索3142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4人,组织处理1056人;聚焦民爆产品价格虚高等突出问题,推动开展“民爆领域专项整治”,价格下降近35%,仅涔天河工程这一个重点项目即可节约1亿元资金,工作经验在全省公安系统推广。
此外,市委还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既督促有关部门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注重标本兼治,推动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共督促建立完善相关制度1876项。
强化夯实基础,不断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
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始终坚持把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有力推动巡察工作从“摸着石头过河”,逐步走向了规范有序发展。
在修订完善《市委巡察工作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对中央巡视办关于巡视巡察50 多项具体制度做了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围绕巡察准备、巡察了解、巡察报告、巡察反馈、巡察移交、巡察整改“六大环节”,梳理规范了巡察工作的流程,明确细化了各个环节的工作步骤、工作标准和注意事项,使巡察工作有章可循,确保巡察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同时,市委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将市县两级巡察干部统一纳入市委巡察教育培训总体规划,联动开展全员培训,累计培训巡察干部1500余人次。通过“以干代训”“上挂下派”“跟班学习”等形式,加强示范传导,让全市巡察干部在学中干、干中学,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和监督本领,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
风劲帆满海天阔,砥砺担当向前行。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巡察工作没有完成时。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永州市委将高悬巡察利剑作用,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落细,以扎扎实实的巡察成效践行“两个维护”,为全方位推动永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来源:永州新闻网